(纪委办公室)收到《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绩效工资 科研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责令整改通知书》后,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26日,校纪委先后分别召集人事处、科技处、计财处、资产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我校落实“三个专项治理”整改通知要求进行督查督办。

在督办工作会上,各部门的负责人汇报了本部门落实整改的前期工作,校纪委办同志与各部门就整改的具体措施交换了意见。校纪委书记杨中梁同志重申了“三个专项治理”工作的背景、意义,分别针对整改通知书就我校提出的责令整改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意见,最后要求各职能部门不折不扣地严格整改相关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办法,主动自查自纠,严格按通知要求在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情况报告。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表态,一定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和学校纪委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

对学校落实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整改通知要求进行督办,也是纪委加强监督工作的整改措施之一。 今后,校纪委还将在相关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监督,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