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全球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些职位犯罪嫌疑人案发后选择出逃境外的事例时有发生,外逃成了贪官们的“上策”,一些贪官抱着一跑了之的心态,露馅就跑、闻风就逃。
贪官外逃让国内的反腐败工作陷入了尴尬和无奈的境地,也在国内产生了非常恶劣的负面示范效应。如果一些外逃罪犯逍遥法外,就容易使许多潜在的罪犯心存侥幸,成为有力的犯罪诱因。贪腐分子捞完就跑,卷走民脂民膏,严重败坏党和国家形象。因此,进行跨国追逃是捍卫国家主权,维护法律尊严,维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追逃追赃工作在国内、国际上都有着重要意义。国际追逃追赃,既是反腐横向化全覆盖的有利手段,又是挽回财产损失的有效举措,既是对腐败实行零容忍的最佳表现,又是满足新形势下反腐的最佳需求。
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决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是中国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一个具体行动体现。
以前,贪腐官员曾经认为逃出国门就“安全”了。但十八大以来的事实早已证明,“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并不因地域限制而失效。
一张“天网”,在今年4月被撒下。在中国追贪的工具箱中,“天网”所承担的重任,是让贪腐者所逃往的天涯海角,在法律范围内一视同仁。中国反腐的决心,世界在支持,也在见证。
国际追逃追赃不能只是中央的层面履行,各省市都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全力支持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把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一是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办公室,以组织部、法院、检察院、银行等为成员单位,构建一批有力的国际追逃追赃协调工作组,切实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二是要建立追逃追赃协调机制,统一部署任务、案情互通、信息共享、情报交流,形成追逃追赃工作合力,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向一体化、规范化、法治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三是要细化配套制度与规定,建立动态外逃信息统计报告、追逃追赃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和义务。四是做好追逃追赃基础性工作,摸清底数,做到数字准、情况明。五是做好防逃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加强人员监管、证照管理、边境管控、资金监控、应急处置等防逃措施。地方政府要迅速行动起来,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添砖加瓦,全力支持开展“天网”行动,让国际追逃追赃的“网”更广、更密,让贪污腐败分子无处可逃。
事实上,“海外追腐”是一个涉及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文化、民族习俗等多方面的庞大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需要我们通过法治现代化、国际化的渐进思维,通过法律、政治、文化、国际合作、民间交流等多重渠道,保存量、促增量,不断开创中国“海外追腐”的新局面。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际追逃追赃力度的加大,防逃措施的加强,腐败分子将失去“保护伞”、失去“避罪天堂”,国内那些心存侥幸,妄图贪污腐败、职务犯罪之后外逃的人也会知道在我国法制环境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社会氛围。
(实验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