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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下天罗地网使外逃贪官污吏无处遁形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08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产生了许多大大小小的贪污腐败份子,大贪巨贪们一旦东窗事发,就借各种理由出国玩失踪,但是中国海外反腐面临很多难题,比如跨境追逃涉及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司法制度等,目前仍有不少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向腐败分子宣战,上打“老虎”下拍“苍蝇”,声震国内外。2014年以来,我国多次释放将海外追逃作为中国反腐“第二战场”的强烈信号,其中包括展开“裸官”治理,中纪委新设国际合作局,以及去年7月开始打响的全球追逃追赃“猎狐行动”等等。在“猎狐行动”的背景下,去年北京APEC会议又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表明跨国反腐的力度越来越大,追逃范围越来越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继“猎狐2014”行动后,2015年3月下旬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开启“天网”行动。“天网”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重要行动,有关部门将从今年4月开始,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中央和地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央精神和“天网”行动方案,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布下天罗地网,坚决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

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抓获在逃疑犯680人,规劝投案自首390人,是2013年全年抓获总数的4.5倍。今年3月28日取得了反腐败囯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首个战果,公安部派出的联合缉捕工作组在我外交部和驻老挝使馆大力支持下,将潜逃老挝的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成功押解回国。

以往我国打击外逃贪官之所以困难重重,主要原因是手段比较单一。事实上,仅靠引渡条约和相关的国际公约,对外逃贪官难以产生足够的威慑力,毕竟和我国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并不多,而且要想引渡需要的手续也很复杂。为什么仅仅几年的时间我反腐国际合作会取得如此重大的冲破?首先是反腐国际共识的建立。信息时代,在全球国际合作越来越紧密,国际依存度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国际交往的理念发生着根本的转变。腐败是人类共同的敌人,无论以何种方式粉饰都不能为人类共同的价值观所接受。其次是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的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中国有更多的手段和更多的筹码在各国之间谈条件。在国际交往中,中国有更大的辗转腾挪的空间,而不会只是刻板地利用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最后,最重要的就是我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而以猎狐行动为标志,中国开始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综合运用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手段追逃,而且追逃方式也从单一的引渡,变为遣返、异地追诉、劝返和红色通缉令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事实上,劝返在抓捕外逃贪官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正如一些学者说的那样,“许多外逃贪官认为,一旦自己逃出中国,外面就是天堂了。但实际上,很多贪官生活窘迫,而且担惊受怕。如果主动自首,那么他们将会被从轻判罚。鉴于此,很多人选择主动归国,接受判罚,然后重新来过。”

今年3月,美国务院发言人普萨基表示,美方鼓励中方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情报,以便让美国执法部门能够对涉腐案件进行调查和起诉。2014年11月,加拿大总理哈珀访华期间表示,加拿大无意收留逃犯,愿意在遣返方面与中方合作。2014年10月,澳大利亚警方宣布收到中方提供的追逃名单并将帮助中方追捕外逃贪官。2015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我国通过与国际社会执法机构密切配合,布下天罗地网,坚决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

无论是“猎狐”行动还是“天网”行动,比抓捕了多少外逃贪官更有价值的是对腐败行为所起到的震慑作用。只有让更多的官员清醒地认识到腐败之后无处可逃,才能形成“不敢腐”的氛围,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把权力放进法制的笼子,形成“不能腐”的环境,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觉悟。这样,通过警务、检务、外交、金融等综合监管手段形成反腐新形势。

(护理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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